文|杨宝明博士 上海鲁班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首席顾问
“最低价中标”为行业人士所诟病,然而笔者要为“最低价中标”辩白。笔者深信清单计价与最低价中标启动中国建筑业市场化之路,是大势所趋,建筑企业必须尽快适应最低价中标方能避免被趋势淘汰的噩运。
落后的行业主流观点
近日看到第六届中国建筑企业高峰论坛关于“最低价中标”的嘉宾(全为行业高层人士)对话报道。笔者深感惊诧其中各位嘉宾的观点,所有的嘉宾几乎一起声讨“最低价中标”的罪状,主要有以下几个观点:
一是“最低价中标”让施工企业没有利润,损害施工企业与行业健康发展;二是“最低价中标”引发串标、围标等违法现象高发;三是在中国施行“最低价中标”的环境不具备,应等一系列配套措施都成熟了再搞;四是“最低价中标”不利于市场规范,不利于建筑市场健康发展;五是“最低价中标”是造成工程质量问题的罪魁祸首。
所有嘉宾都强烈反对“最低价中标”,说出“最低价中标”就等于牺牲工程量、牺牲安全,坚决抵制“最低价中标法”企业才能健康发展的观点。笔者对这些观点深感诧异,这些观点已严重落后于整个国内外市场经济的大环境和形势,是真正地不利于中国建筑业的健康发展。
这些主流观点产生的背景是中国建筑业的市场化步伐真正落后其他行业近三十年,近年才开始真正的市场化之路,转折点就是建筑产品的价格开始脱离定额模式(即计划经济)用清单方式计价最低价中标(即市场定价)。正因长期的历史惯性,我们建筑企业家的思维模式还停留在计划经济的温床中,对市场经济的大浪滔滔无动于衷,对眼前出现的困难意识上还是靠政府出政策买单解决,对建筑产品定价机制由计划转向市场极度不适应,这对中国建筑业发展并无好处。
中国加入WTO这么多年,我们必须放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大环境中来思考这一问题,市场经济浩浩荡荡,更重要的是去适应,而不是老在回想过去的好日子。
最低价中标有利于中国建筑业发展
清单计价与最低价中标让中国建筑业启动市场化之路。
我们必须清醒认识到,中国建筑业这些年的高速增长从管理角度讲是机会型增长,而非能力型增长,是靠投资拉动的巨大市场机会做大了一批企业。我们虽然征服了一个个建筑高度,攻克了一个个施工技术难关,但在企业运营和项目管理方面近二十多年来几乎没有创新和进步,大型建企管理运营能力基本上是倒退的,品牌战略、企业文化建设、项目管理无一不是,近二十年增长数十倍的企业产值是越来越高的比例靠双包收管理费完成的。
而恰恰是清单计价模式与最低价中标将推动中国建筑业更快地、实质性地发展,而不仅仅做大产值。
在定额计价模式下,建筑产品定价一直偏高,建企拿到项目就很容易赢利,正是这种状况,长期以来建企对内部管理的动力和压力都不足。从项目经理到公司总经理,都将主要精力放在接项目上,而不是在项目实施管理上,这是中国建企管理水平低,近年甚至出现倒退的根本原因之一。
清单计价和“最低价中标”的施行将迫使建企练内功长能力,从机会型成长转向能力型增长、内生型增长。在这个过程中,竞争是残酷的,日子是痛苦的,这是中国建筑业必须经过的历程,不经过这一过程,维持过去模式,中国建筑业难有好的前程。
中国各行业的发展,哪个行业避开过残酷的价格战?从汽车、家电到零售无一幸免,其它行业已早经历了,我们建筑业才刚开始,只是大家暂时还适应不了而已。谁先适应,谁才是明天的强者。
中国建筑业的生态与发达国家生态差别很大,总承包公司数量太多而专业化分包企业偏少,这么多的总承包资质公司不用市场经济手段(特别是价格武器)淘汰,用什么手段来淘汰?总包资质企业数量不大幅减少,低水平、低层次的竞争怎么会减弱?如果还保留这么多企业,又要日子好过,用定额模式计价,就是让国家、让业主多掏钱养活施工企业,施工行业暂时就会是一个寄生产业,最后会由国外产业力量来淘汰,这个淘汰过程可能是竞争,可能是兼并收购。
笔者认为最低价中标法是中国建筑业真正强大起来的必由之路,在机关政府部门加快完善制度的同时,宜尽早全面推行。
中国建筑业近年无论从市场集约度、生产力进步、管理水平、信息化水平、行业利润率各个方面来看,都远落后于其他行业的进步。
定额计价有标底招标就是阻碍行业进步的重要原因之一,导致企业的生存法则是凭关系能拿到项目,与管理能力关系不是太大,越来越多的大型建企靠双包完成产值的比值不断攀高就是例证,无法形成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管理水平差的企业退不出市场,高资质总包企业数量反而在不断增加,家电制造已剩下没几个了,家电零售已只剩下苏宁、国美二个了,其他各行业都在以比建筑业快得多的速度迅速增加行业集中度。
如何淘汰劣质企业,市场化机制是公平合理的。总不能通过行政手段搞集约化、规模化。中国各行业提升集中度的过程无不伴随着价格战,家电、汽车无一不是,越过这一阶段才会有更高端的竞争形态出现,如品牌战略、技术壁垒、供应链、信息系统、专业化等。
从这个意义上讲,中国建筑业要淘汰掉一大批企业就是正常的情况,其他行业都经历过了,建筑业为什么不会经历?建筑企业家必须有这个思想准备。
行业集中度高到一定程度,竞争激烈程度将降低,恶意竞争更会减少,会处于一种新的合理均衡状态。
综上所述,“最低价中标”本身没有太大的问题,招标中存在的问题与“最低价中标”没有特别的关联性。现在行业的问题是需要前进中改进的问题。
最低价中标何罪之有?
本次论坛对话提到的“最低价中标”之罪状不可谓不大,性命交关的质量问题、投标中的违法和腐败问题、行业与企业的发展问题,都推到了“最低价中标”的头上去了,这些观点笔者不能认同。
质量问题
合约上承诺了质量指标,价格是自报的,却以合同价低于成本价的理由对质量问题推卸责任,是十分站不住脚的。对性命负责是建企的生存底线价值观,没有这个底线价值观的建企,很难想象凭什么在市场上立足。无法证明,建筑产品定价高了,就不会出现偷工减料现象。
我们必须注意到一个事实,在“最低价中标”导致残酷竞争,大型建筑企业利润率为百分之零点几(甚至是负数)的同时,项目现场管理又是如何漏洞多多、管理粗放、浪费严重,5%~10%的降本空间是完全可能的。
通过内部管理优化、搞好二次经营做出利润,从而做好质量才是正确之道。实施最低价中标以前,质量问题也很严重,豆腐渣工程也不少,汶川大地震多少教学楼都是最低价中标实施前的产品。实证上看,质量问题最主要是企业价值观和行业管理问题而非投标方法所致。
违法与腐败问题
中国建筑业几十年来,从来就不缺少违法和腐败,一直是腐败高发区。既有社会大环境“逼良为娼”的影响,也有建企想在赢利方法上走捷径的企业价值观所致。定额模式标底招标法才是大量滋生违法和腐败的温床,这种招标方法与企业实力关系不大,谁搞到标底谁中标。最低价中标无疑将招标过程简单化,人为因素大量减少,可以更加公开透明,凭实力竞争的因素大幅增加。最低价中标降低违法和滋生腐败的几率是无疑的,但不可能绝对禁止腐败和违法行为。
至于现在愈治愈烈的串标、围标等违法行为也应与最低价中标法无太大关系,串标、围标等行为适用于任何招标方法,实施者都有巨大的非法利益。近期更多一些,也不一定与最低价中标有多大关联度,而应是建筑业不法投标行为进化升级的自然发展结果,仍属行业行政和法律控制范畴。
当今市场化国家招标方法全部实行最低价中标,应有其很大的理由。世行贷款项目,不搞最低价中标法是不可想象的,最主要的原因就是通过最简单规则,最讲实力的竞争方法,当然也是投资方比较有利的方法,进行快速决标,防止滋生腐败。
低于成本价竞标
这个问题有相当复杂度,低于成本价竞标在法律上是禁止的,实际操作却很困难。合理低价中标成了真正的最低价中标,如何制约低于成本价的恶性竞争,是大家争议最多的问题之一。
作为民间资本投资,这一问题的决定权应交给投资人,我们应该假定投资人是理性的,国有投资应由业主和招标代理人(咨询机构)共同决定,业主方应有权确定次低标中标,但必须要有说服力的评审报告,市场成熟到一定程度,国有投资应强制执行最低价中标是合适的。但总体上这一问题不会成为让“最低价中标”走向反面,亏损报价给报价人带来很大的亏损风险和声誉风险,随着市场成熟,采取此策略不会是主流。
会不会劣币驱除良币
“最低价中标”的一个最大诟病,是可能产生劣币还驱逐良币的市场现象,大家对此比较担心。有些企业(劣币)恶意竞争,低于成本价报价后通过内部勾结调价,或停工强迫业主方调价,使符合业主利益的有竞争力的合理低价者(良币)出局,这种事件比例高,就会有问题。
我们可以分析一下,相对于有标底招标法,最低价中标出现以上二种情况是否会概率更高。低价中标者与招标方内部存在勾结的情况下,有标底招标法显然更易将良币驱除,这是简单的博弈均衡结果,且没有任何经济风险。最低价中标法因增加了经济风险和投标结果不确定性,会减少这样的勾结成功率。另外这是行业政府部门要管理的事,通过造价咨询单位控制造价形成制衡是一种可选的解决方案。
有的建企老总也很反感这种机制,理由是增加了施工企业的公关成本,被多扒了一层皮。这种思维显然是站不住脚,把自己放在靠行贿过日子的地位上,总会碰到困难。万科硬是以比别人高得多的地价、差得多的地块做到行业第一,这是一种生存能力的成功,一种企业价值观的成功。
“劣币”通过停工强迫业主调价,这种市场信息很容易被放大,被业主广为知晓,并无可能长期适用,无法成为劣币驱除良币的长期战术。解决这些问题,业主方还有履约保函制约手段,政府主管部门可搞黑名单制度。实证上也证明这一点,绝大多数企业并未盲目跟风与人家拼低价,而是以从自己的成本实力去报最低价。
最低价中标机制对于劣币成功驱除良币起了很大的约束作用,使劣币亏损风险大增,从而减少驱除良币的行动。
建企如何面对“最低价中标”
“最低价中标”是国际惯例,中国已经是市场经济国家,最低价中标势在必行,并不能例外。这个方案符合国家和投资方利益,是不可阻挡的,是历史潮流和趋势。
我们必须承认投资方特别是民营投资者,是理性的,并不只想通过最低价中标招标压价,而让工程搞不好。反而国家主体投资者更易出现选择劣币的情况,最好的方法仍是采用简单最低价中标法,可让真正的良币有更多的机会。不要总认为自己是良币被人家驱除了,没有价格竞争力,成本高企是不符合客户价值的,不能算是真正的良币。
非政府投资项目越来越多的情况下,去废除对业主方有利的一种高效公平方法是很不现实的,想有更好发展的建企应努力去研究它、适应它,而不是去反对、消极抱怨,于事无补。人家一旦内功练好了,成本降下来,被淘汰的就是自己了。
因此我们不能再用抱怨和消极的态度,而是顺应形势,变革自我,极早行动,争取主动,极大去改变和提升内部管理,运用先进的管理模式、信息化管理手段提升成本控制能力,建立自己独有的、符合新游戏规则的计价体系和企业定额,能快速测算成本,提升投标竞争力。
这次论坛的嘉宾对话就反映出行业主流观点有一个不好的心态,强烈反对最低标中标的同时,未能积极提出更好的解决方案、建议。只知道反对,不提怎么办,这是令人遗憾的,难道中国建筑业还要继续长期搞定额计价有标底招标?这样中国建筑业大多数的问题也照样存在,大量劣质企业无法被市场淘汰,无法使中国建筑业变得更强大。
建筑业淘汰整合、兼并重组的高潮肯定要到来,暴风雨即将来临,让我们去迎接挑战吧!有作为的建筑企业家会看到有利的一面,你很难的时候,别人也很难,最后一批倒下的,会收获前面倒下让出的市场,这个时候你的市场就比较好了。
对政府主管部门的期望
作为最有效率和公平的招标方法,政府无疑会坚持和推广,但应为完善最低价招标的配套制度尽最大努力。
一是要努力减轻建企各种税费担保费压力。建企利润空间被大幅压缩的情况下,后面一阶段负担在增加。现在名目繁多的押金、担保费用的确太多,有些企业的死亡,可能就不是被市场整死,而是被政府各种不合理负担压死。
二是要大力控制业主不法行业。最低价中标法宗旨和制度本无问题,世界各国搞了近百年仍被认为是最有效率的制度。由于中国人的智慧实在令人超乎想象,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招标方(特别是国有投资方)为控制招标围绕最低价招标法,充分发挥想象力,大搞修正主义,把本有简单公平优势的最低价招标法搞得面目全非,从而实现控制招标、从中渔利的目的。
主要手法有以下几种:
设高拦标价迷惑投标人
故意公开一个超高的拦标价迷惑投标人,让不知就理的投标人不致降太多,让有合作关系的投标人超低价中标,这种情况投标人自己有一定责任,自己的成本测算能力不强,这是很多投标人投标失败的原因,建立自己高效准确的计价体系和企业定额尤为重要。
超低价中标,超高价结算
利用超低价让关系人中标,项目实施过程调整单价,放行大量签证,这种违法腐败问题不应是低价中标法带来的新情况,一直有之。清单计价法已经对这种情况有一定程度控制,设计不改是不能调价格的。
对招标方法复杂化,加强自己控制权
打着最低价中标,经过修正,如设什么“降价因子”等手段,已不是正规的最低价中标了,而是自创的一套招标体系。
业主方行为的监督控制是个永久的话题,并非最低价中标所特有,是一个长期的政府监管工作,加快推动各种配套制度的完善。如低于成本价投诉处理认定,报价的评审方法和法律责任,对违法投标行为(串标、围标)的处理方法,让建筑业市场更加有序、诚信,让中国建筑业更快健康发展。
发表于《项目利润之道》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