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市场统一开放渐行渐近
文|鲁班咨询整理
2015年建筑业总产值18万亿,增幅仅2.3!新开工项目数量大幅减少,房地产投资增长1%。
面对悬崖式下跌,面对负增长,长期困扰行业的诸多老大难问题却愈益严重。地方门槛高不可就,质量安全频频发生、企业恶性竞争等问题不见缓解。中国建筑业严重的封闭、不开放是一大原因之一。
据建筑网统计,2015年12月全国招投标市场开放度超过50%的省份只有西藏一家。开放度低于10%的省份共有10家:山东省、上海市、福建省、陕西省、江西省、河南省、江苏省、广西省、浙江省、湖南省,这些省可以认为是严重封闭不对外开放的省市。
业内人士见仁见智分析了很多,管理部门近年也有很多动作:2013年,住建部就《关于做好建筑企业跨省承揽业务监督管理工作》下发通知,对各地在进行跨省企业备案管理中的禁止行为作出明确规定。通知下发后市场反映良好,但仍企业反映尚缺乏可操作性以及地方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为进一步做好对跨省企业的管理工作,针对企业反映比较强烈的要求设立分公司、重复备案、扣押相关证照资料等问题,今年9月住建部印发了《关于推动建筑市场统一开放若干规定的通知》,旨在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体系,促进建筑企业公平竞争,加强对建筑企业跨省承揽业务活动的监督管理。
此次《规定》重点明确以下几点:
企业只需报送信息即可享受“本地”待遇:
地方主管部门严禁九种行为;一是擅自设置任何审批、备案事项或者告知条件;二是收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任何费用或保证金等;三是要求外地企业在本地区注册设立独立子公司或分公司;四是强制扣押外地企业和人员的相关证照资料;五是要求外地企业注册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相关证明;六是将资质资格等级作为外地企业进入本地区承揽业务的条件;七是以本地区承揽工程业绩、本地区获奖情况作为企业进入本地市场条件;八是要求企业法定代表人到场办理入省(市)手续;九是其他妨碍企业自主经营、公平竞争的行为。
监管重点由事前转为事中事后:
为推动建筑市场统一开放,解决人为分割市场、设置不合理条件排斥外地企业、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保证优秀企业自由流动、对建筑业发展起到带动作用,据初步统计,吉林、山东、浙江、辽宁、福建、河南、湖南、广西、宁夏等多个省份重新制定或修改了规范建筑企业跨省承揽业务监督管理的相关文件。
据不完全统计,各地在规范跨省企业管理方面体现了以下特点:
简化备案程序,方便企业办理:
山西、北京、辽宁、天津、山西、北京、等地优化备案流程,简化备案程序和手续,大大方便了企业办理入省备案。如北京进一步简化了外地企业备案程序,减少了“发包单位的发包意向文件或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原件”等备案材料,方便企业办理入省备案。辽宁开发建设了“省外施工企业管理信息系统”,提高了备案登记的公开性和便利性。山西将原来定期备案的做法改变为随时受理、即时备案。
目前,全国大部分地方按照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相关要求,思想统一、态度积极,加快推动建立统一开放的、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采取有效措施清理和废除含有地区封锁内容的各种规定和做法,为推进建筑业发展和改革、抓好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提供了良好的市场环境。
实行省级一次性备案,各市县不得重复备案:
安徽、湖南、湖北、宁夏、四川、西藏等地要求跨省企业实行省级一次性备案,各市县一律不得要求外地企业重复备案。如安徽开展建筑市场监管综合试点工作,实行一地备案,全省通用。湖南要求外地入湘企业统一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备案,各市州县不得重复备案。宁夏规定不得要求已在自治区办理过登记备案手续的企业在当地重复备案。四川规定凡已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了验证登记的省外建筑企业,各市(州)、县(市、区)不得要求其在当地再重复办理验证登记。
取消不合理规定,给予外地企业同等待遇:
广西、辽宁、山东、江苏、福建、湖北等地发文要求取消强制设立分(子)公司、扣押证照、违规收取费用等做法,给予外地企业与本地企业同等待遇。
如广西取消了强制外地企业参加培训或在当地成立子公司;辽宁规定各市在初审备案材料时,不得擅自增加内容,不能扣押省外企业和人员的相关证照资料,不能强制要求省外企业在本地区注册独立法人子公司;山东要求除法规规章规定费用外,不得借用任何名义收取外地企业费用,不得强制要求外地企业在本地注册独立子公司、分公司,不得强行扣押外地备案企业和人员的相关证照资料,不得要求企业注册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相关证明等;江苏规定不得强制要求外地企业在本地注册独立子公司、分公司,不得要求企业注册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相关证明。
此外,湖北也不再为出省承揽业务的省内建筑业企业出具无不良行为、无质量安全事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等“诚信证明”;江西停止执行“外省施工企业进赣收取保证金”的有关规定。
实施标后项目备案,取消入省备案:
北京、广东、陕西、吉林、广西等地已对外省建筑企业取消备案管理制度。如吉林出台了《关于规范入吉外埠建筑业企业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取消了外省建筑业企业入省备案手续,承接到工程项目的入吉企业,在签订合同后的7个工作日内(造价咨询企业30个工作日内)办理单项工程备案即可;广西自2013年7月1日起全面取消外省建筑企业审批性备案管理制度,外省建筑企业在“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真实性核查,即可开展建筑活动,又进一步实施了“三取消”举措,即取消了区外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企业入桂备案手续;取消了市、县两级任何形式的与市场准入挂钩的备案登记制度;取消了强制外地企业参加培训或在当地成立子公司。
面对即将到来的全国统一开放建筑市场,地方政府应如何做?
全国统一开放建筑市场是必须趋势。从中国建筑业发展的长远利益出发,加大开放力度是必要的,引入“鲶鱼”,才能促进竞争,加快行业进步,这要从管理层和企业家的思想解放开始,采取切实行动。
鲁班咨询杨宝明博士认为,地方政府需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放弃闭关自守、保护落后的产业政策。降低准入门槛,相信市场的力量,信任投资人的能力。国有投资的监管从严,建筑业准入制度从宽,让别人进来竞争,我们自己才会成长,有能力走出去。
二是加大国有大型建企的产权改革。政府应减持国有建企股权,加大资本力量对企业发展的推动,鼓励外资、民营参股。
三是推动国内建筑业的市场化进程。在招投标和计价方式改革上实质上迈出步子。最低价中标仍然是改革的正确方向,代价会有,不会比现在的情况更坏。最低价中标出现的问题是前进中的问题,停留在定额计价的计划经济状态,我们的代价会更大。控制政府投资人的行为才是产业监管的重点,民间投资要相信市场的力量并不需管理部门太操心。
四是大力推动信息化。信息化才能让市场透明,才能让竞争规范,才能提升企业管理和效益,市场环境才会越来越好,信息化会是推动行业进步最有效的力量。
面对即将到来的全国统一开放建筑市场,建筑公司怎样生存?
随着住建部发布文告说要建立全国统一开放的建筑市场,一些中小民营施工企业主,清一色的迷茫和叫苦,有的企业主似乎已经失去信心,而这些企业的经营模式清一色的是“本地化+挂靠”。新政策下怎样才能活下来?
答案可能不是他们想要就能要到的。
要么尽早开始行动,要么被淘汰出局!
杨宝明博士认为:面对即将到来的全国统一开放建筑市场,建筑公司首先要战略聚焦,抢占细分市场第一品牌。放弃大量非主营业务,聚焦有独特优势的业务,建立竞争“护城河”,即建设核心竞争力。唯有聚焦,才能建立核心竞争力。什么都做,与所有的企业同质化,在形势下行时,一定与别人一样难逃死亡命运。获得细分领域的第一品牌,才能有议价能力,才能有接收空出来“地盘”的机会。
其次,全面提升项目精细化管理能力,和企业集约化运营能力。利用“BIM+互联网”全面提升项目精细化能力,是建筑企业最能快速见效的行动之一。项目少了,精细管理多出效益是不二选项,精细管理靠传统技术手段难以实现,加快BIM技术引进消化、加快应用是必须的全企业行动,这方面必须有大的投入。行业下行,项目管控风险剧增,利用企业级BIM系统提升企业管控能力,是收效快速的方法。因此BIM技术应用一定要成为企业战略级工作,成为一把手工程才行。
三是提升资源整合能力,特别是提升融资能力。现金流能力是下一阶段建筑企业存活能力和竞争力的关键之一。随着金融政策的改革开放,利用互联网金融平台和方法,通过存量资产证券化进行众筹,将大量沉淀应收款债权盘活,是可以利用的重要手段之一。同时也可以大幅降低分包和供应商带资融资成本。
总之行动不是去找别的新机会,而是在自己熟悉老业务中挖掘出潜力和发展空间,与过去不一样的创新思维是前提,从这一点讲,行业一直最缺的学习精神和学习能力会是国内建筑企业后面珍贵的重要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