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灰色谜团

文|贺灵童 上海鲁班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分析员

“灰”是建筑业的颜色,因为建筑业有着银灰色的钢筋,青灰色的水泥,蓝灰色的幕墙,也有着灰色的利益链,灰色的谜团。

如果用一种颜色来形容建筑业,则非“灰”莫属了,不仅因为银灰色的钢筋,青灰色的水泥,蓝灰色幕墙,更因为这个行业有着太多灰色的利益链,充斥着看不懂的灰色谜团。

  谜团之一:规模大,产业利润率长期低下

  建筑业是我国支柱产业之一,2011建筑业实现产值11.77万亿,同比增长22.6%2010年建筑业占GDP比重达到6.7%,为建国以来最高水平。

与建筑业的巨型规模相对的是,产值利润率的低下,这不能不说是建筑业之痛。2010年,建筑企业实现利润总额3409.1亿元,产值利润率为3.55%,与2009年相比提升了0.01个百分点。而同期,同为第二产业的工业产值利润率为7.59%,比2009年提升了1.29个百分点,其中子行业中利润率最低的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即钢铁产业)也达到了4.15%,比建筑业高出0.6个百分点。


  谜团之二:企业纷纷进入利润率低下行业

既然建筑业属于微利行业,按照经济学原理,资金会流出该行业,流向投资回报率更高的产业。然而,“十二五”期间,有建筑业资质的企业数量增长了22.3%,从业人数增长了54.1%

一方面,这与近些年我国大量的基建投资与房屋建设投资有必然关联,但只是通过增加生产要素投入实现的外延式扩张,建筑业依然沿用粗放式管理方式,管理水平低下,生产要素的利用效率并未得到明显提高。

另一方面,是建筑业进入门槛较低决定的,包工头拉一帮民工,挂靠个资质,就可以接活了,这使得我国建筑业数量众多,过度竞争严重;而且建筑项目普遍技术含量不高,项目附加值低,因此整个行业盈利水平不高也就可想而知了。


  谜团之三:产业集中度提升乏力

根据产业经济学理论,产业结构决定了产业内的竞争状态,并决定了企业的行为及其战略,从而最终决定企业的绩效。产业集中度是衡量产业结构的关键指标。一般来说,集中度高即表明该产业中少数大厂商拥有较大的市场支配能力,或者具备了一定程度的垄断能力。美国经济学家威廉·谢菲尔德对美国产业中企业的市场份额与利润率进行的回归分析,证明集中度与利润率存在正相关关系,即市场份额每增长10个百分点,利润率可以提高23个百分点。

各省市建筑业会议上都会提出要提升建筑业产业集中度,虽然确有提升,但提升缓慢,依然处于较低水平。2010年,前八大建筑企业占全国建筑业产值的比例为20.41%,参考日本学者植草益根据业内前八位的行业绝对集中度指标(CR8)对市场结构的划分,中国的建筑产业属于低集中度的分散竞争型产业,处于过度竞争状态。从企业数量上来看,截至2010年,我国共有建筑企业71863家,总承包企业为39430家,具特一级总承包企业超过6000家。极低的市场集中度和众多的企业,带来了我国建筑业的激烈竞争,这也解释了为何我国建筑业行业利润水平持续偏低。


  谜团之四:规模不经济

规模经济理论是经济学的基本理论之一,也是现代企业理论研究的重要范畴。规模经济是指在一定的产量范围内,随着产量的增加,平均成本不断降低的事实。虽然说建筑物不标准、生产过程不标准导致产品高度差异化,从而降低了行业的规模经济,但是规模越大,分工越细,专业化能提升效率;规模越大,管理费用可以在更大范围内分摊,使单位产品的管理费用大大减少;规模越大,价格谈判上处于优势地位,也给融资等活动带来便利等等表明建筑业应该存在规模经济效应。

但事实怎样呢?数据这样告诉我们:

2000~2010年,建筑工程全行业工程业务毛利率由20008.58%下降到2010年的7.07%,尽管有一定的结构性因素,但在行业收入规模增长9倍的情况下,行业毛利率不升反降。

考虑到我国企业资质评定的主要标准之一为企业的规模,即企业资质级别基本上能反映企业的规模大小。2010年,我国建筑业产值利润率为3.55%,而施工总承包特级企业仅为3.06%,一级企业为2.65%,二级企业为4.03%,而三级及以下企业产值利润率达到了4.96%,超出特级企业近两个百分点!


  雾里看花

无法揭开灰色的面纱,但一如雾里看花,依然能看出些许门道。

改革开放30年,我国建筑业仍长期处于计划经济状态,产品定价依据政府定额,没有形成良好的市场淘汰机制,生产力低下的企业很难将其淘汰出局,市场集中度无法提高。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政府定额计价方式导致企业间的竞争依赖于关系竞争,通过处理好与政府间的关系以及与业主间的关系来争夺定单,而不是注重通过提升企业内部管理能力来提高企业竞争力。在实际管理中,虽然建筑技术有很大提升,但项目管理水平并无多大进步,项目决策管理还停留在拍脑袋,靠经验的阶段,项目管理、企业管理依然任重道远。

此外,我国建筑市场企业结构不合理。一是行业内大、中、小企业数量比例不合理。大型、特大型企业的数量过多,小型企业比例偏低,导致的竞争格局缺乏层次性,没有形成合理的以总承包为龙头,以专业承包为依托,以劳务分包为基础的三层次承包服务、组织结构体系。二是行业内大、小企业没有形成合理的分工协作关系,同层次、或相邻层次间企业竞争激烈。市场不成熟和企业家的不成熟,使大家热衷于做大而全,陷入恶性竞争,高利润的细分专业市场则发展不充分。导致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仍然是建筑业市场化程度不高和行政管理过深。

发表于《建筑时报》

关注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