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试点省出台意见:谁产生谁付费
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加快,特别是旧城区、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的提速,使城市建筑垃圾陡然增量,许多地方由于暴增的建筑垃圾来不及消纳,出现了建筑垃圾“围城”、“堆山”、“填河”的极端现象,简单的掩埋消纳、垃圾搬家治标不治本。
为此,作为全国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试点省——河南于近日出台了《关于加强城市建筑垃圾管理促进资源化利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据河南省住建厅有关负责人介绍,《意见》对全省的建筑垃圾处置和资源化利用工作提出了总体要求即坚持“谁产生谁付费、谁处置谁受益”的原则,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行业主管、属地管理的建筑垃圾管理体系,构建布局合理、管理规范、技术先进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处置体系,将建筑垃圾资源化循环利用纳入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中,实现建筑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利用和产业化发展。
《意见》明确的目标是到2016年,省辖市应建成资源化利用设施,城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40%;到2020年,省辖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70%以上,县(市)建成资源化利用设施,资源化利用率达到50%以上。
来源:中国建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