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政府投资项目将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近日,成都正式出台《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拟在未来5年从审批、投资、融资、创新等方面,大力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鼓励引导社会投资。成都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成都将建立“大数据”分析预警系统,促进投资结构优化。
投融资改革怎么改?首先要减少投资审批事项。《意见》提出,企业投资项目,除关系国家安全和生态安全、涉及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外,一律由企业依法依规自主决策,政府不再审批。
社会投资,一直是市民关注的投融资焦点。《意见》要求,政府应建立公开公平准入条件,鼓励和引导社会投资,进入更多行业和领域的建设运营。这些领域包括交通、能源、金融、医疗、教育、文化、养老等。不仅如此,政府要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政策,鼓励项目投融资模式多元化,根据投资项目经营性差异,区别采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建 设 — 运 营 — 移 交(BOT)、建设—拥有—运营—移交(BOOT)、建设—租赁—转让(BLT)、融资租赁、政府补贴及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
在政府投资方面,《意见》上了一道“紧箍咒”。未来,政府的“钱”投给谁、怎么花,将充分借用专家和第三方咨询机构力量,加强项目前期研究论证,建立重大项目公示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值得一提的是,成都要逐步建立政府投资项目责任追究制度,对政府投资项目决策失误、违规实施、监管不力等行为,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未来,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或为民间投资“让路”。《意见》透露,成都将探索建立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制度,对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民间资本非营利性项目,可按照规定以划拨方式供应土地。